税务代理与企业成长:创业者必备的智慧之选,税务代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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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挑战下的研发费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挑战下的研发费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进行,具体工作中研发费用的占比和归集、科技人员占比由税务部门审核。归集是否准确也应该从从税务部门的要求出发进行归集核算。
目前,对研发费用归集问题进行规定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重点我们要看的是税务总局2017年40号公告,然后按照文件规定和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核算即可。
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归集需要设立***账和归集表,不要落下了。
PS.文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即可。
一、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事项办理,***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归集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对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和行业也要有所了解。
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也要细心保管,研发费用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二、参考政策(注意规避失效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号)
首先,医疗器械类企业可以根据商业模式来确定收入的定义,是否附带了销售条件,如果附带了可以等条件确定后才确认收入,而不是货物发出去时;
其次,可以设制有效的股权架构,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
再次,可选择合适的税收洼地政策,有一定的税收返还。
第四,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所得税的优惠等等。
具体更多更细的咨询,可联系我,个案解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挑战下的研发费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挑战下的研发费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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