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宣传与教育活动探析,深圳税收宣传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宣传与教育活动探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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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在纳税复议时可以申请调阅《税务稽查报告》。
一、确实错了接受罚款。同时注意一个事,如认定逃税,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定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刑法上对逃税罪初次认罚可以免刑。
二、认为处罚错误,可以复议、诉讼。
关于税务问题被罚款事项:
1.如确实在税务上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及时接受相应的惩罚;并认真对待该项惩罚。不要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出错;企业信用上有一定影响,但经过一定期限,纳税信用会不断恢复;
2.财务团队应该合理合规找到相关漏洞,搭建健全的财务体系,为企业发展夯实基础;
3.如在全盘复查后,仍有疑虑,可以申请复议及诉讼;
4.定期对企业财务的审计核查,是保证企业财务能健康平稳发展的前提,可选合适的机构进行审计核查。
税务问题被罚款怎么办,我觉得可以按照下图中的思路来提供决策建议:
一、接受罚款
对税务部门的罚款没有意见,自身确实违反了税收管理相关规定,那么,一是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是要举一反三,做好类似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防范工作。
二、不接受罚款
觉得税务机关的罚款不合理,与税务部门发生争议时,也先应按照税务部门的决定,先缴罚款,然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然,走复议或者诉讼前,有必要先看看该处罚是否已经过了追溯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被罚款了,可以在收到罚款通知书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向***起出行政诉讼。但如是征税事项罚款,必须在缴纳罚款后才能复议或诉讼。
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税前扣除,是纳税调增项目。
税务罚款比较谨慎,一般情况下没有复议的可能,尤其是在一线城市。被罚后最需要做的就是我们要吸取被罚的教训,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在同一问题上再度被罚款。
以本人的工作经验来看,最常见的被罚行为有三种,分别是:
1、申报类问题
逾期未申报,被罚款的频率是最高的,这类企业以小微企业居多,共同点是没有专职的会计人员,相当一部分是请的代理记账公司。
2、***类问题
收款未开***,随意开***,被投诉或者核实发现时就容易遭到罚款。今年在工作中遇到一例,某商贸企业因为虚开***,税务机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限范围内暂时了开票权限。某日,A客户通过对公转账支付了一笔货款,销售前承诺开***,但二个月后仍然无法开具***,于是投诉至主管税务机关,因为此,被罚款。
3、缴税类问题
被税务机关发现申报错误致使税款少缴时,只要态度端正,积极改正,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罚款,通常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即可。
本人在十年前的工作中就遇到一例,当时税官突然通知要求自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经过申报记录查询,发现近五年以来有一万多的“二税”没有缴纳。当即补申报,光是滞纳金都是一万多。若不端正态度,积极整改,被罚款是一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公告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10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司法***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工作。
第二条 取得***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的评估、拍卖机构,可以自愿报名参加人民***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
人民***不再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第三条 人民******用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高级人民***或者中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对外委托。
第四条 人民***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应通过管理部门的信息平台发布拍卖信息,公示评估、拍卖结果。
第六条 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应当在证券***上市交易或转让的证券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通过证券***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其他证券类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拍卖机构实施,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
第八条 人民***对其委托的评估、拍卖活动实行监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评估、拍卖结果,侵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人民***将不再委托其从事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评估结果明显失实;
(2)拍卖过程中弄虚作***、存在瑕疵;
(3)随机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拍卖工作;
(4)其他有关情形。
第九条 各高级人民***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最高人民***备案。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机制下的公正审判保障税收征管合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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