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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记录怎么做

nihdff 2024-02-03 初级会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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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

1、法律主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为: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对永久性会计档案无限期保管;定期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起施行,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总账、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等。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1、【答案】:C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类档案保管期限是15年。故选C。

2、【精析】会计凭证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5年。

3、保管期限为30年的档案: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账歼记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三十年。

4、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第三条 各级人民***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修订的部门规章。目的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临时保管期限最长不超过

1、根据《档案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的临时保管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超过临时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当进行分类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常见的处置方式有归档、销毁、移交等。

2、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3、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会计档案临时保管不超过3年。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凭证的种类:原始凭证。

5、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规定

1、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将原附表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2、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 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 为10年和30年。其中,永久即是指会计档案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保存应达到法定的时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以及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进行修订的部门规章。目的是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包括:会计档案的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的借阅、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管理的其他方面等5个内容。

4、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5、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第三条 各级人民***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6、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是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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